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厦钨新能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
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的控股子公司三明厦
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厦钨新能源”)和全资子公司 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
洲厦钨新能源”)。
本次年度担保计划:2023 年度厦钨新能预计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厦钨新能源不超过 2,000 万元。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外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33,668.34 万元,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保证
担保;厦钨新能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868.34 万元,全部为厦钨新能对其子
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三明厦钨新能源的少数股东三明市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厦钨新能根据三明厦钨新能源和欧洲厦钨新能源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
需求,为其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的融资(实
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三明厦钨新能源不超过 5,000 万元、欧洲厦钨新能源不超过 2,000 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在以上额
度内决定具体担保金额和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起之后的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三明厦钨新能源
公司名称: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597863588X
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产业园金明路 1 号
注册资本:14,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供材料制造;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厦钨新能持股比例 62.76%、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 26.90%、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34%
三明厦钨新能源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8,252.71 197,206.40
净资产 23,570.57 20,345.41
项目 2021 年 1 月-12 月 2020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088,568.91 833,194.52
净利润 3,237.76 3,385.0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欧洲厦钨新能源
公司名称: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
商业登记码:HRB 98829
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地址:Vogelanger Weg 111,40470 Düsseldorf,Germany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00 万欧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生产原材料的采购
股权结构:厦钨新能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欧洲厦钨新能源为新设立公司,目前未发生经营业务,
因此无主要财务数据。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钨新能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担保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届时将根
据具体资金需求和业务安排,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厦钨新能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
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三明厦钨新能源为厦钨新能的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
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其享有三明厦钨新能源权益的比例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均为承担公司主要业务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厦钨新能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主
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结合各子公司的经营计划、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
控制情况,认为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公司按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3,668.34 万
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37%,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其中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人民币 28,8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钨新能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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